海南专门为灵活就业人员建立公积金缴存补贴制度

海拔新闻 2025-07-16 11:53:3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 李兴民 摄影报道)7月16日上午,“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十二场)——“协同推进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专场在海口举行。记者从发布会获悉,海南专门为灵活就业人员建立公积金缴存补贴制度。

据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归集管理处处长梁景介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利率为1.5%,与单位职工一致。除此之外,专门为灵活就业人员建立缴存补贴制度,对连续缴存满12个月,且未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未提取灵活就业缴存资金的,对当次12个月累计缴存额的1%额外补贴,最多可补贴3次(年),这样算下来存款利率实际比2.5%年利率还高。如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1000元,缴存满12个月后,其累计缴存额为12000元,则计提缴存补贴为120元;若连续缴存满3年,则可累计补贴360元。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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