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恋爱之名诈骗 万宁一男子获刑

海拔新闻 2025-07-11 15:58:32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7月11日,记者获悉,万宁法院日前依法审结一起以恋爱之名,行欺诈之实的诈骗案件。

据介绍,2021年,被告人林某丁和武某丽在某网络平台相识,交往过程中,林某丁多次以各种理由向武某丽借款,累计25万余元。2022年2月,武某丽计划买房,便向林某丁提出返还借款。林某丁无力返还,便谎称需要向银行贷款,并以贷款需要钱“跑关系”等理由,多次欺骗武某丽,向武某丽索要相关费用。

从2022年2月至2023年4月期间,武某丽向亲朋好友借钱、从银行贷款筹钱,通过微信转账及提供现金的方式给林某丁累计42万余元。林某丁却没有向银行申请过贷款,反而将42万元用于日常打麻将、打私彩等花销。

之后,武某丽见林某丁迟迟不还钱,反而越借越多,终于意识到不对劲,便要求林某丁返还共计67万余元的借款,并协商签订了67万元的借条。由于林某丁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还款,武某丽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林某丁向公安机关退回赃款6万元。

万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钱财4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综合被告人林某丁犯罪的事实、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林某丁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万元。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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