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严查燃气经营违规,4家单位被罚款合计12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7月4日,记者获悉,近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多起燃气经营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其中,文昌市燃料煤气站、文昌顺达通液化有限公司、文昌顺达通液化有限公司文城镇石玉村经销网点、文昌文城哥二煤气点被罚款合计12万元。
据悉,文昌市燃料煤气站位于文昌市清澜文山坡,存在使用非防爆车辆运输气瓶随意进出生产区,张某鹏、张某辉未取得燃气人员从业考核合格证,2024年、2025年未制定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王某作为文昌市燃料煤气站负责人履行安全责任不到位的违法行为。针对文昌市燃料煤气站存在上述违法行为,7月1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文昌市燃料煤气站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文昌顺达通液化有限公司位于文昌市南阳办事处高星村委会,存在向使用超长软管、2个50公斤气瓶、中压阀,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琼牛新鲜牛肉店”进行供气的违法行为。针对文昌顺达通液化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7月3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文昌顺达通液化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没收因向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场所供气违法所得70元的行政处罚。
文昌顺达通液化有限公司文城镇石玉村经销网点位于文昌市文城镇凌村村委会,存在向厨房软管超长,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文昌文城明仔茶餐厅”进行供气的违法行为。针对文昌顺达通液化有限公司文城镇石玉村经销网点存在上述违法行为,7月3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文昌顺达通液化有限公司文城镇石玉村经销网点作出罚款3万元、没收因向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场所供气违法所得490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文昌文城哥二煤气点位于文昌市文城镇凌村村委会,存在将14个燃气瓶(均为实瓶,共170公斤)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文昌市文城镇新园村委会同平坡仔村椰子树下(露天场所)的违法行为。针对文昌文城哥二煤气点存在上述违法行为,7月3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文昌文城哥二煤气点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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