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两级法院举行8件毒品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暨禁毒法治教育宣传活动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冯星星 徐子惠)今年6月26日是第38个国际禁毒日,今年6月也是我国第15个全民禁毒宣传月,主题是“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6月26日上午,海口两级法院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分别在海南旅游经济贸易学校、琼山中学等地同时举行毒品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活动。参与旁听宣判的师生等共计300余名。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涉毒犯罪被告人唐某强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唐某强违反国家禁毒法律规定,非法贩卖毒品海洛因795.4克、甲基苯丙胺7193克、开心果2000粒、摇头丸1500粒、麻古300粒,数量巨大,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其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适用死刑。被告人唐某强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还有漏罪没有判决,应当数罪并罚。

据此,依法对被告人唐某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前罪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外,秀英区人民法院、龙华区人民法院、琼山区人民法院、美兰区人民法院也于今日分别对7案8人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有期徒刑1年2个月不等的刑罚。

此次公开宣判暨禁毒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是海口两级法院以党建为统领,充分发挥惩治毒品犯罪职能作用,依法重拳打击毒品犯罪的有力举措,体现了人民法院打好打赢禁毒“固本防风险”行动的坚定信心、坚强决心。

下一步,海口两级法院将继续保持惩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对毒品犯罪从严惩处,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开展精准化、常态化的禁毒宣传教育,营造全民禁毒浓厚氛围,积极为自贸港核心引领区营造安全稳定、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孙令卫】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