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手机被抓 海口两人获刑

海拔新闻 2025-06-18 19:31:50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被告人李某某和被告人彭某某共同盗窃被害人何某某的手机,两人作案当场被便衣警察抓获,后因涉嫌盗窃罪被起诉。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宣判。

2023年9月,被告人李某某和被告人彭某某在某广场附近闲逛,两人先是分头行走,边走边寻找作案对象,如果看到有人将手机放在身旁,他们就会在附近逗留观察,寻找作案机会。便衣警察在巡逻时发现两人形迹可疑,便紧随其后。李某某和彭某某在看到被害人何某某与其朋友坐着聊天时,两人便在附近徘徊,边走边低头商议,且不断看向何某某所在方位,伺机寻找作案时机。之后,两人又走到何某某身后,彭某某站在一旁望风,李某某则悄悄走上前伸手将被害人身旁的手机偷走,得手后两人一起离开现场。走了约30米,两人便被便衣警察抓获,李某某在反抗时将刚盗窃得手的手机用力扔向别的地方,警察当场分别从两人身上搜出带有粘盘的伸缩棍。

2024年3月28日,经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判处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分别处罚金三千元。宣判后,被告人彭某某提出上诉。经二审法院依法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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