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砍一棵菠萝蜜树被两次上手铐约束,琼海警方回应→

海拔新闻 2025-06-09 19:38:3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王春棠 摄影报道)6月9日,琼海市万泉镇东升居加城村委会李维业和李善衡父子两人向记者反映称,只因李善衡去年砍了路边的一棵直径仅几公分的菠萝蜜树,在树主人身份及损失没有定论的情况下,就被万泉派出所传唤两次,而且都被强制用手铐进行约束。事发后,李家父子两人就万泉派出所在此案中存在的“乱作为”行为,向琼海市公安局督察大队投诉。警方回应称,该所不存在执法不公正、乱作为的情况。

据李维业介绍,在他家附近有一条大约5米宽的小路,是吉山村通往东升农场的公共道路,与小路相连的一道围墙边,有一棵自然生长直径仅几公分的小菠萝蜜树。因为担心该树长大后影响道路通行,其孩子李善衡于去年5月31日将该树砍倒了。

“就在我小孩在砍树的过程中,旁边邻居女子莫某莎跑出来称该树是她种植的,并称我儿子持刀砍树的行为让她感到害怕,觉得威胁到她家人的人身安全。之后,莫某莎并选择了报警。”李维业告诉记者,随后他儿子就被辖区万泉派出所传唤到所里。“孩子到派出所后就被民警用手铐扣起来,并听取对方莫某莎一面之词后整理出一份《现场调解协议书》,让我儿子签字并赔偿对方500元,才放我孩子回家。在一个月之后,该所民警又将李善衡传唤到派出所,再次将手铐扣起来,并补做笔录。”

李维业表示,东升居加城村委会很早之前就发出通告,禁止村民在围墙新修的公共通道上种植青苗,并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证明材料。记者在由加城村委会吉一、吉二村两位村组长签名的证明材料上看到,两任村组长曾于2017年10月在事发公共村道旁张贴过“任何人不得种植青苗和占用”的通告,并亲口对小李说这段路交由他管理。

“别说当年有通告称不允许任何人在公共通道种植青苗和占用,派出所民警也不能凭一人之词就认定那棵菠萝蜜树是对方种的,在没有最终认定树主人以及被砍树的价值认定就将我儿子进行传唤并扣上手铐,这是不是乱作为的行为?”李维业表示质疑。因此,他针对该案存在的相关疑问,形成书面内容向琼海市公安局督察大队进行投诉,要求对万泉派出所的乱作为行为进行解释、说明。

6月9日,记者跟随李维业来到被砍菠萝树现场了解情况时,李维业所称的莫某莎称那棵菠萝蜜树所种的土地属于国家的,地块属于“三不管地带”。当记者向其出示记者证表明身份并追问被砍的这棵菠萝蜜树是不是她所种时,她称“她有权拒绝回复所有问题”。

“不管这棵菠萝蜜树是谁种植的,砍了就不对。”万泉派出所所长刘云阳表示,办案民警在办案中也存在小的瑕疵,当事民警已经被口头批评教育。万泉派出所当事处理该案的一名姓茶的民警表示,在办案中存在不足,虚心接受警务督察所做出的批评教育。

2025年4月25日,琼海市公安局就李维业反映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称,经查,李善衡两次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时情绪激动,存在跪地磕碰地板要求警方放过自己的行为,警方为防止其做出危险过激行为而使用手铐约束。

答复最后称,警方多次出警处理李善衡与邻居的纠纷引发造成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治安案件,适用相关法律规定,该所组织双方调解并达成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万泉派出所不存在执法不公正、乱作为的情况。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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