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决定的公告

海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05-23 09:14:15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海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决定收回8家典当企业《典当经营许可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琼海民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号46082A10006)已注销工商登记,无公司主体资格;三亚惠金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号46063A10094)已变更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退出典当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收回其《典当经营许可证》,终止其典当经营许可资格。

海南合木典当有限公司(许可证号46188A10023)、海南旭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号46075A10006)、海南大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号46106A10010)、定安鸿诚典当有限公司(许可证号46077A10006)、琼海天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号46029A10094)、海南五指山金和典当有限公司(许可证号46168A10014)等6家典当行,经核查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收回其《典当经营许可证》,终止其典当经营许可资格。

如对本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海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

(原标题:海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决定的公告)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吴钟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