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消防发布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提示

海拔新闻 2025-05-02 10:38:5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李兴民)为深刻汲取辽宁省辽阳市“4·29”火灾事故教训,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提示。

一、瓶装液化石油气总重量超过100公斤的应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应分开放置。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与灶具连接的软管应使用燃气专用连接软管,软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钢瓶与灶具火眼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并且不得使用三通连接多个燃气灶。

三、使用燃气的场所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确保完好有效。

四、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五、要定期对厨房油烟管道及内壁进行清理。

六、厨房应配备灭火器,动火不能离人,闭店时要关火、关电、关气。

七、疏散通道严禁堆放杂物,外窗不能设置铁栅栏、防盗网等障碍物。

八、场所内严禁住人。

九、场所内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十、员工要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报火警,会组织疏散逃生。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孙令卫】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