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桂风 摄影报道)4月29日,儋州市召开《儋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按照儋州市人大常委会2023—2024年度立法计划工作安排,及时启动《条例》起草工作,系统梳理相关上位法重点条款,对标中央及省市立法要求,借鉴同类法规经验以增强针对性。通过两次网络公开征求意见、函询部门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及征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等渠道收集34条建议并充分吸纳,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草案修改稿,2025年1月10日,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2025年4月1日,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条例》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2023年3月,全国人大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时,授权儋州市比照适用该法有关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规定。同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2023年10月1日起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截至目前,儋州市已出台2部地方性法规,本次公布的《儋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是儋州市第二部地方性法规,同时也是首部程序性法规。

据悉,《条例》共八章六十六条,系统规定了地方性法规案的起草、提案、审议、报批、公布、解释、修改及废止等程序。其中,《条例》明确规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要求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体现人民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拓宽人民参与立法渠道保障公众有序参与;同时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均有权向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明确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应当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儋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推进实施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制度,从立法的选项、调研、起草、审议、协调、表决、立法后评估和法规的修改、废止、解释等各方面和各环节,全方位主导儋州市立法工作。《条例》的施行,有效畅通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地方立法活动的渠道,进一步增强儋州市立法工作的规范性,为儋州市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相关要求奠定良好基础。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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