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事关东方老城区和老街区→
近日
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关于向社会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
专项调查先期调研工作的公告
详情如下
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向社会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
专项调查先期调研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文件精神,全面摸清东方市城乡历史文化资源底数,根据住建部《关于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先期调研工作的函》,结合东方市实际,现面向社会征集相关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征集范围
以市辖区、县域为基本单元,以历史上的都城、府城、州城、县城所在老城区为重点,以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卫所、驿城、寨堡、租界等为补充,全面摸清东方市各类保护对象的预备资源底数。
(一)1911年以前建成的,由老城墙、护城河等围合的城区、卫所、驿城、寨堡以及历史上无城墙但建设集中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城的城垣轮廓、历史轴线、街巷肌理、重要空间节点、古树、古桥、古井等历史遗存,或历史风貌集中的片区等。
(二)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体现近代发展历程的区域。重点调查老街巷、老广场、老校园、老厂区、老公园、老码头、老租界、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等,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集体记忆的片区等。
(三)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体现新中国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工业区、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园、老公园、单位大院、纪念馆、展览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及周边区域等,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集体记忆的片区等。
(四)1978年至2000年建成的,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商业区、老厂区、老校园、老港区或凝聚社会公众集体记忆的片区等。
需提交资料
填写附件《市县调查登记表》,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804059975@qq.com。
征集时间
2025年4月3日至4月15日。
联系方式:0898-25519263 联系人:符先生
附件:《市县调查登记表》(点击可查看表格)
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日
(原标题:公开征集!事关东方老城区和老街区→)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孙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