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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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 许文玉 摄影报道)2月25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九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改革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专场。会上,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蒙巍介绍了《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起草背景:针对科技创新存在的突出问题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精神,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2024—2026年)》部署,针对企业在科技创新决策中的参与度不够、研发投入占比不高、企业牵头承担科研项目比例较低、企业在“产学研”合作中作用发挥不够、企业创新服务支撑力度不足等科技创新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全省科技创新工作发展需要,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建议,起草了《若干措施》,经省委科技委同意,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海洋厅、省国资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
《若干措施》是一份指导和支持海南省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文件,以单列企业科技创新赛道为重点,强化企业创新决策主体、研发投入主体、科研组织实施主体、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主体地位,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科技金融等财税支持措施,面对发展新形势和新要求,针对性提出创新举措,打出组合拳,对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整体效能主体地位,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将发挥重要作用。
主要内容:七个方面28条改革措施
《若干措施》主要提出了七个方面28条改革措施。
一是全面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围绕技术创新决策主体、研发投入主体、科研组织实施主体、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主体等不同维度提出4条措施。
二是全方位加强科技企业引育,从建立机制、完善体系、强化招引和国企创新激励等方面提出4条措施。
三是深化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改革,提出健全项目管理体系、完善立项评审方式、健全评价奖励机制、加强创新人才引育、深化体制改革5条措施。
四是支持企业聚合高质量创新要素,提出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支持企业主导产学研融通创新、支持重点园区引进国际创新资源、鼓励人才双向流动等4条措施。
五是优化企业科技创新生态,提出强化平台支持、用活创新券、加大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改进政府投资基金考核评价4条措施。
六是健全符合创新规律的监管制度,提出包容审慎监管、容错免责、投资基金尽职免责、信用管理应用4条措施。
七是强化组织领导,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协调统筹、改进企业服务等3条措施。
亮点: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一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企业常态化参与科技创新决策的机制,大幅提升省科技创新战略咨询委员会、省科技专家库中企业专家占比,产业科技攻关项目原则上大部分来自企业技术需求。完善资源配置机制,单列企业科研赛道,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及省级科技攻关任务,在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中设立产业科技创新支持方向,大幅提升企业牵头项目比重。
二是健全以企业为主导的科研组织模式。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等牵头组建产业创新研究院、产业创新联合体和产业创新联盟,联合解决产业链共性关键技术问题。依托链主企业牵头凝练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攻关清单,赋予链主企业科研项目遴选权限。完善科研项目立项评审方式,建立“以赛代评”“以投代评”“以贷代评”等立项评审机制。完善企业人才培育、评价和流动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推行“科技副总”“产业教授”等鼓励人才双向流动政策。
三是完善以企业为核心的服务保障机制。改革支持企业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推行“投贷联动”“先投后股”等支持措施,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公开、评估、交易机制,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政策。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健全国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刚性增长机制。鼓励开发科技保险、科技贷等科技金融产品,建立企业创新积分制,支持创新积分情况良好的科技型企业融资。实施“创新陪跑”行动,为企业成长量身定制“科技树”,全面落实各项支持政策,从项目、平台、人才、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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