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批先建!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事务中心被罚款20.8万元

海拔新闻 2025-02-19 09:05:0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2月19日,记者获悉,因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近期,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事务中心被罚款20.8万元。

据介绍,2024年12月17日,白沙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配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前往元门乡南伟水库开展环评项目现场核查工作,经现场核查发现,由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事务中心所建设的南伟水库干渠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5月27日动工建设,现已完工,另南伟水库干渠建设项目为民生农业灌溉工程项目,无生产设施及生产条件。

白沙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事务中心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依法报有审批权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依法审批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具体审批权限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另行规定”的规定,已构成违法。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事务中心存在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

据悉,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事务中心隶属县水务局,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针对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事务中心存在上述环境违法行为,2月11日,白沙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事务中心作出罚款20.8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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