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召开全市出租汽车(网约车)行业规范暨企业约谈会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王辉)记者从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为规范春运期间出租汽车(网约车)运营秩序,近日,该局针对出租汽车、网约车违规加价、议价、不按计价器计价等违法行为,联合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召开全市出租汽车(网约车)行业规范暨企业约谈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林明主持会议,海口市公交公司、海口展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等42家出租汽车、网约车公司负责人参加约谈会。

会上,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港航行政执法支队通报了春运期间出租车、网约车违规营运情况,对企业日常营运工作提出要求。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别从行业监管规范、市场运营规范、交通安全规范等方面向公司提出工作要求。海口市公交公司、海口展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海口领行智享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与会公司代表纷纷表示将根据管理部门要求,加强春运期间日常营运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强化营运行为监督,提醒从业人员依法依规经营、文明主动服务。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林明就出租车、网约车合法合规经营,打造海口一流交通秩序提出具体要求,各企业应健全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平台运营诚信管理机制,加强对车辆和驾驶人从业的监管,确保公司及营运司机规范经营、文明服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汽车、网约车违规营运的执法力度,对擅自加价、议价、不按计价器计价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对违法营运车辆所属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罚。
据悉,春运以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处各类交通运输案件128宗,尤其是对王某某违法营运的琼ADVxx26小轿车、文某某违法营运的琼DDC7xx7小轿车、王某某违法营运的琼ADZxx67小轿车等6起私家车非法营运案件,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分别拟处罚10000元。对周某某营运的琼ADBxx47小轿车、成某营运的琼AA2xx11小轿车等的线下揽客违规行为,出租车琼ADRxx11绕道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罚。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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