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水污染物!屯昌捷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被罚款23.4万元

海拔新闻 2025-01-26 09:59:10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月26日,记者获悉,存在利用裂隙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近期,屯昌捷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被罚款23.4万元。

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2024年5月22日上午,该局执法人员配合屯昌县农业农村局、西昌镇人民政府等工作人员到屯昌县晨星农场21队屯昌捷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养猪场进行实地检查,发现屯昌捷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养猪场污水收集池的西南侧处因坍塌,致使收集池的污水流到场外的槟榔地里。2024年5月23日,屯昌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工作人员对排到场外的污水进行抽样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屯昌捷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因污水收集池坍塌导致养殖废水外排,含有的化学需氧量为3.47x10³mg/L、氨氮894mg/L、总氮100mg/L。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排放标准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二级标准,即执行化学需氧量150mg/L、氨氮25mg/L、总氮(磷酸盐)1.0mg/L。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均已超标。屯昌捷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利用裂隙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据悉,屯昌捷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屯昌县晨星农场振兴路108号。针对屯昌捷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1月7日,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屯昌捷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3.4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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