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法院审结椰子坠落砸车案,物业虽设警示仍担责

海拔新闻 2025-01-16 18:26:32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天降”椰子果砸坏小车,小区物业该赔吗?1月16日,记者获悉,万宁法院近期审结一起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刘某将车辆停放在万宁兴隆某小区停车位,因停放车辆位置上方的椰子树果实坠落砸车,造成车辆后挡风玻璃破裂毁损,原告因此向保险公司报案进行理赔。受损车辆更换后挡风玻璃等相关配件共计产生维修费4882元,该笔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原告认为,被告作为案涉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未尽到管理维护义务,导致原告车辆受损,应对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遂提起本案诉讼。

万宁法院表示,林木折断、倾倒、果实坠落损害责任纠纷归责原则采用过错推定原则,该案中,物业公司对树木有管理、维护义务,物业公司虽立有警示牌,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椰子树尽到了管理和养护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但因原告损失已获得赔偿,因此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万宁法院提醒,椰子树生长较高,果实较大,常有果实掉落砸坏物品,甚至砸伤路人的情况发生。物业公司作为椰子树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应当设置明显标识提醒他人不要靠近,同时对椰子树进行合理的修护,防止出现椰子树危害他人财产或人身安全的情况。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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