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金融监管分局发布“机动车辆安全服务业务”风险提示

三亚金融监管分局 2025-01-13 20:21:10

三亚金融监管分局

关于“机动车辆安全服务业务”的风险提示

近期,三亚金融监管分局收到多起投诉咨询,反映注册在三亚辖内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机动车辆安全服务产品及开展类似业务(以下简称“机动车辆安全服务业务”)。为更好保护广大车主合法权益,预防销售误导虚假宣传等风险,减少保险消费纠纷隐患,现就“机动车辆安全服务业务”存在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机动车辆安全服务业务”不是保险业务。经营此类业务的公司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此类以“XX统筹”“XX互助”“XX联盟”“XX安全服务”为名与车主所签订的安全服务业务合同不是保险合同,相关权益无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得到保障。广大车主可通过“金事通”APP查询名下合法有效的车险保单信息,核验是否由具备合法资质的保险公司承保,也可向保险公司官方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确认。

二、“机动车辆安全服务业务”经营组织蕴含较大风险。经营此类业务的公司并非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相关业务缺乏严格的偿付能力、准备金、消费者保护等监管约束,且部分经营组织的业务模式不可持续,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有效保障,很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跑路”等现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可能面临无法获得或无法足额获得赔偿的风险。

三、购买车险应选择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的合规机构。广大车主应从持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的合规机构,或在保险机构办理有效职业登记的销售人员处购买车险。其他如互助计划、机动车“交通安全服务”等以互助保险名义或保险名义进行宣传的,属于误导公众,请广大车主务必提高自身风险管理意识,在参保前认真甄别,理性选择,全面掌握“机动车辆安全服务业务”的风险。对发现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有参与“机动车辆安全服务业务”情况的,可通过拨打12378热线等方式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

(原标题:三亚金融监管分局关于“机动车辆安全服务业务”的风险提示)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孙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