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海南阳光美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近15万元

海拔新闻 2025-01-08 10:05:0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月8日,记者获悉,因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海南阳光美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148328.03元。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对海南阳光美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海口市秀英区长海大道东侧建设的东方·海域阳光·天玺项目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指出,海南阳光美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施工总包合同,工程承包内容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因故退场后,2023年1月9日,海南阳光美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又与江西双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总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变更为江西双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12月6日,海南阳光美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海南建科院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桩基、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合同价款为26968732.68元,海南建科院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进场施工。目前合同施工内容全部结束,已收到海南阳光美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的工程款965万元。海南阳光美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违法行为。

据悉,海南阳光美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由新乡市安泰商贸有限公司、河南邦旭置业有限公司联合出资成立,注册地址是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滨海大道209号海域阳光小区1号楼32层。针对海南阳光美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2024年12月25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依法对海南阳光美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48328.03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王文婷】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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