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城先行区进口药械“零关税”政策正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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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 徐明锋 摄影报道)12月31日,海南新闻办公室举办《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贾宁介绍,12月25日,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省政府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标志着,乐城先行区进口药械“零关税”政策正式落地。
2024年9月5日,财政部、国家卫健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这是相关部门再次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政策通知,进一步扩大了“零关税”商品的范围,加大封关运作压力测试力度。政策明确全岛封关运作前,对在乐城先行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认定的医疗机构、医学教育高等院校、医药类科研院所进口《“零关税”政策》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并按政策规定使用的,可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新政策能切实降低医疗机构等相关企业采购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的成本,使其更好享受海南自贸港政策红利。以特许进口医疗器械、产品货值150万元的辅助人工耳蜗植入机械臂及机械手为例,“零关税”政策下,单件可减免约19.5万元。以特许进口药品、产品货值约5万元的一款治疗糖尿病的药物为例,“零关税”政策下单瓶药可减免近6000元。
《管理办法》的正式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政策实施相关细则:一是明确了享惠主体适用范围。二是明确“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包括范围:一类是已在我国批准注册的进口药品、医疗器械;另一类是在乐城使用的特许药品、特许医疗器械。三是明确享惠主体资格认定、处置流程。四是明确“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认定程序及使用的认定标准。“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仅限于享惠主体在乐城先行区内自用或享惠主体的患者在乐城先行区内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患者在乐城先行区内使用“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是指患者在乐城先行区内打开最小包装并有试用(使用)、安装、植入、佩戴等行为,即视为在乐城先行区内使用完毕。五是明确法律责任。对企业违反规定使用、处置“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的,由博鳌乐城先行区管理局暂停其使用“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暂停期限自作出暂停决定之日起3个月,并报送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海口海关、省药监局、海南省税务局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对发生违规行为的患者,由博鳌乐城先行区管理局将患者纳入信用管理,三年内不得购买“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贾宁介绍,截至目前,乐城已引进临床急需进口药械超450种,特许药械惠及患者超10万人次,有17个产品利用乐城真实世界数据辅助临床评价获批在国内注册上市,2款产品通过乐城真实世界数据应用试点获批上市后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今年的乐城先行区,喜事连连。9月,由海南省教育厅、乐城管理局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合作共建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海南国际医学中心正式揭牌,并迎来了首批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海南专项研究生入驻乐城先行区。华西乐城医院、树兰(博鳌)医院、永远幸(海南)医院等医疗机构开业,截至目前园区共有36家医疗机构开业运营,形成“公立+民营+国际”的多样互补型医疗机构格局,不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逐步夯实乐城先行区高质量发展的根基。今天是2024年的最后一天,预计乐城先行区2024年全年接待医疗旅游人数41.06万人次,同比增长35.74%;预计全年特许药械使用人次达5.13万人次,同比增长79.18%。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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