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对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广告合规发布作出提示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2025年元旦春节“双节”将至,12月26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省广告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发出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广告合规发布10点提示。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监管办法》及广告管理有关规定,确保广告真实、合法,坚持正确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建立、健全和实施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查验广告主信息及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确保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以虚假的营销噱头发布虚假旅游广告;不得对旅游景点、住宿酒店、交通工具、消费购物等作引人误解的营销宣传,如“免费旅游”“零团费购物游”等虚假宣传。
年货等节日促销广告应明示优惠附赠活动的起止时间及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和方式等。不得利用节日促销发布虚假的打折降价等促销广告,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酒类商品广告不得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内容。不得含有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内容。
食品(含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不得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广告。
不得在广告中使用含有色情、暴力、赌博、迷信等内容。不得使用含有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欺骗诱导老年人的内容进行广告宣传。
不得违反规定发布校外培训广告,以及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
商家和网红达人在开展互联网营销推广活动中,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种草笔记”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二字。
此外,鼓励广告经营主体、行业组织和社会各界积极创作、发布展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讲好海南故事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让公益凝聚善意,大力弘扬公益广告时代新风正能量。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民生重点领域广告监测排查密度,依法组织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省广告经营主体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责任,依法合规发布广告内容,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同时,畅通12345、12315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涉嫌违法广告线索。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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