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老手”出狱后再犯!文昌法院审结一起新型诈骗案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当恪守的行为准则。可是社会中总有那么一小部分人群为图快钱,利用老年人的“淳朴”与“善良”行诈骗之事,换取不法收入。近日,文昌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针对老年人实施的新型诈骗案,惩处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
信以为真
“入坑”新型骗局
2016年,一次“偶然”的机会,老甲与老乙结识并相互添加为好友。在一次茶局中,老甲向老乙透露其正在从事一个“动动手指”就能完成巨额民族资产解冻并且还能获得高额回报的工作,并以此作为诱饵。老乙听到后瞬间“两眼放光”并对此深信不疑,立即就提出要加入其中。于是,老甲诱使老乙陆陆续续进行投资。老乙出于对老甲的信任以及高额回报的诱惑,还相继介绍了老丙、老丁等人加入老甲所称的“民族资产解冻团队”,在“入坑”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妄想着能够在一把年纪不顾一切向“钱”冲。
可是好景不长,老乙等人在投入了大量资金后,满怀期待地坐等收益时,却被当头泼了一盆冷水。
原来老甲在收到老乙等人的“投资款”后,就再也不履行当时的承诺将所谓的高额回报进行分红,而是将老乙等人的血汗钱用于个人挥霍。此时,老乙等人发现上当受骗后多次要求老甲还款,但是老甲却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无奈的老乙等人只能选择了报警。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根据被害人老乙等人提供的线索以及摸底排查,最终将老甲抓获到案。经查,老甲诈骗老乙等老年人的钱财共计8万余元,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
不知悔改
诈骗“屡试不爽”
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承办法官通过查阅卷宗发现,老甲竟然是一个“诈骗老手”,其曾因诈骗罪被判处过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老甲出狱后仍然不思悔改,又重新干起诈骗的老本行,这次甚至还诈骗了多名老年人的财物。法院在审查后认为,被告人老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8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同时,老甲不仅是诈骗罪的累犯,而且还在本案中诈骗老年人财物以及多次实施诈骗,符合法定和酌定从重处罚的情节,在考虑到老甲也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老甲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责令老甲分别退赔给被害人老乙、老丙、老丁等人8万余元。
爱老助老
传授反诈“功夫”
随着时代变迁以及科技的发展,虽然越来越多的新鲜事物被年轻一代所认知,但老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因其信息闭塞和对新事物发展的不熟悉,常常成为诈骗分子的“摇钱树”。在网络诈骗日渐增多、诈骗手法层出不穷的情况下,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不仅需要用通俗易懂的普法方式做好防诈骗宣传,还要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摒弃贪婪心理,不贪图小恩小惠,遇到数额较大的财物支出要及时咨询子女或者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多方核实,用“火眼金睛”准确识别和防范各种形式的“骗局”,在保护好财产安全的同时度过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
(原标题:“诈骗老手”出狱后再犯!文昌法院审结一起新型诈骗案)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符 坚】
相关阅读/RELATED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