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家长!这7批次儿童台灯产品不合格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2月15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琼海嘉积顺顺文具商行、儋州乐卖特商贸有限公司、临高县新盈廉诚生活超市、东方八所恋惠优品百货店、万宁万城高质文具店、澄迈广智书店有限公司、海口龙华恺平百货商行销售7批次不合格儿童台灯产品。
据悉,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流通领域儿童台灯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抽查15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率为46.7%。7批次不合格儿童台灯产品是LED柔光酷毙灯、星之源台灯、LED充电锂电池台灯、小松鼠台灯、LED台灯、夏居乐阅读台灯,分别由琼海嘉积顺顺文具商行、儋州乐卖特商贸有限公司、临高县新盈廉诚生活超市、东方八所恋惠优品百货店、万宁万城高质文具店、澄迈广智书店有限公司、海口龙华恺平百货商行销售,分别由广东科端电子有限公司(3批次)、义乌星之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鼎能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淘艺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夏居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
不合格项目为耐热、耐火和耐起痕、结构、标记。耐热、耐火和耐起痕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儿童台灯选用的绝缘材料无法阻燃,耐热、耐火和耐起痕主要是考核设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是否存在高温危险以及非金属部件耐异常热性能是否安全有效。结构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产品设计不合理,儿童台灯结构设计不符合标准要求,会造成机械、电气、辐射等危害。标记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制造商对标准要求不熟悉,标记是消费者了解产品信息的主要途径,也是消费者选购合适产品的重要参考信息,标记虽不能直接导致伤害,但会误导消费者错误使用,从而引发不同程度的危害。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被检主体及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王文婷】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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