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海南公开征求意见!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控局印发的《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研究起草了《关于落实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共七条,包括设置外商独资医院应该提交什么材料、办理哪些证件等。
设置外商独资医院,应向市县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外商独资医院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获准设立的外商独资医院,应当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所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执业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乐城先行区设立的外商独资医院,向乐城医药监管局申请执业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外商独资医院的经营性质可以是营利性或者非营利性。举办营利性医院的,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后,按照规定申请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举办非营利性医院的,按照规定完成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后,在省民政厅完成社会服务机构登记。
外商独资医院的外籍医务人员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其境外职业资格,并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首次申报职称评审时,可根据其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按海南省省有关规定申报认定相应职称。
支持经注册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在外商独资医院多点执业;支持外商独资医院聘用外籍医护人员,具体政策参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公民、法人及其社会组织均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于2024年12月21日前,将意见及理由反馈至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处。
省卫健委提供三种联系方式:一是电子邮箱bgs_yzygj@hainan.gov.cn;二是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38号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是咨询电话0898-65388329。
【责任编辑:王文婷】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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