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盗窃槟榔果 一男子被陵水警方抓获
有人想发槟榔财竟然不用种
一男子将目标瞄准了别人家的槟榔果
打起了“不劳而获”的主意
最终也为自己的盗窃行为
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盗窃?拿下!
10月19日22时,陵水县公安局隆广派出所接到群众李先生报警称,在查看手机槟榔园的监控视频时,发现有人正在盗窃自家槟榔果,请民警出警处置。
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组织警力赶往案发现场,李先生在现场向民警详细描述了案发经过。民警根据李先生提供的相关证据线索,很快便锁定了违法行为人李某友。随后,民警依法传唤李某友到隆广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10月19日3时许,李某友发现李先生槟榔园的槟榔果,便盗窃了一些带回家中。当日17时,将槟榔果拿到文罗镇卖,经称重被盗槟榔果共16斤,非法获利210元。李某友如实陈述了非法盗窃槟榔果的违法事实。

李某友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目前,陵水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友采取行政拘留。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伸手必被抓
陵水警方
提醒广大群众
要提高防盗意识
加强对财物的保管
遇到违法犯罪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原标题:一男子半夜盗窃槟榔果 被陵水警方抓获!)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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