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7家经营主体和1人分别被罚,均涉及食品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1月25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五批),共计8起,海口宏星网吧、三亚客家福商贸有限公司、文昌旺豪耀龄商贸有限公司、海南广晟达蜂业有限公司、琼海泓福食品有限公司、五指山通什佳旺财日用品超市、临高临城湘王府菜店7家经营主体和陵水陈某某分别被罚,均涉及食品。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海口宏星网吧被罚款5万元
据介绍,3月26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对海口宏星网吧进行检查,发现海口宏星网吧经营场所内墙壁上悬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经查,海口宏星网吧2024年3月6日之前销售易包装饮料,2024年3月6日之后开始销售自制饮品,从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26日,销售自制饮品的货值金额为2782元,违法所得为2782元。
据悉,海口宏星网吧存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对海口宏星网吧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782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冻肉,陵水陈某某被罚款54.75万元
据介绍,3月26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陈某某经营未经检验检疫肉类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8月11日,陵水陈某某通过微信从海南圣盛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分18次购进155件未经检验检疫的冻肉,每件冻肉在进货单价的基础上加价10元销售,销售数量147件,另外8件已退货处理,涉案货值金额为5.475万元,违法所得为1470元。陵水陈某某未能提供上述冻肉对应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报关单》等证明文件,也未建立进货台账记录。
据悉,陵水陈某某存在经营未经检验检疫冻肉的违法行为,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陵水陈某某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70元、罚款54.75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三亚客家福商贸有限公司被罚款3.5万元
据介绍,7月5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检测机构对三亚客家福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杨梅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杨梅中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8月13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三亚客家福商贸有限公司予以立案调查。三亚客家福商贸有限公司称不合格杨梅是2024年7月4日从海口琼山王沐水果批发店处购进,经向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查,海口琼山王沐水果批发店否认上述涉案杨梅是其供货。经查,本案货值金额为352.8元,违法所得为352.8元。
据悉,三亚客家福商贸有限公司存在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杨梅的违法行为,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三亚客家福商贸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52.8元、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文昌旺豪耀龄商贸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
据介绍,7月18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线索,到文昌旺豪耀龄商贸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在文昌旺豪耀龄商贸有限公司糕点销售区域的柜子发现2盒AXE®食品用洗涤剂(生产许可证编号:粤XK16-114-00532;执行标准:GB/T 9985、GB 14930.1)及2.282千克核桃酥。经查,文昌旺豪耀龄商贸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5日使用上述AXE®食品用洗涤剂制作核桃酥,共有2.282千克核桃酥成品待售,销售价格为37.6元/千克。
据悉,文昌旺豪耀龄商贸有限公司存在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文昌旺豪耀龄商贸有限公司作出没收2.282千克核桃酥及2盒AXE®食品用洗涤剂、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蜂蜜,海南广晟达蜂业有限公司被罚款2.5万元
据介绍,2023年8月1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的检验报告称,海南广晟达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枣花蜂蜜(生产日期:2022年11月1日)和野菊花蜂蜜(生产日期:2022年10月7日)的嗜渗酵母项目不符合GB 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本案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1316元,违法所得为1127元。
据悉,海南广晟达蜂业有限公司存在生产嗜渗酵母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蜂蜜的违法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海南广晟达蜂业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27元、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植物蛋白饮料,琼海泓福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
据介绍,6月25日和7月5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的线索称,琼海泓福食品有限公司为华南执着(广东)市场营销有限公司代工生产的3批次执着椰汁(植物蛋白饮料)(生产日期:2024-01-01,规格型号:1.25Kg/瓶;生产日期:2024-03-03,规格型号:500g/瓶;生产日期:2024-04-07,规格型号:245ml/罐)经抽样检验,蛋白质项目不符合QB/T 2300-2006《植物蛋白饮料 椰子汁及复原椰子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7月9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琼海泓福食品有限公司予以立案调查。经查,3批次执着椰汁(植物蛋白饮料)标签营养成分表中标示蛋白质含量为0.6g/100ml,蛋白质项目实测值分别为0.13g/100g、0.15g/100g、0.17g/100g,均不符合标签标示的执行标准Q/HFSP 001S-2022《植物蛋白饮料 椰子汁》(蛋白质项目的标准指标≥0.5g/100g)要求。琼海泓福食品有限公司为华南执着(广东)市场营销有限公司代工生产上述3批次不合格的椰汁共183件,代工总费用为883.1元,违法所得为883.1元。
据悉,琼海泓福食品有限公司存在生产经营与标签内容不符的植物蛋白饮料的违法行为,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琼海泓福食品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83.1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五指山通什佳旺财日用品超市被罚款2万元
据介绍,2月29日,五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五指山通什佳旺财日用品超市进行检查,发现五指山通什佳旺财日用品超市经营场所的货架上摆放着已超过保质期的4瓶香辣豆瓣酱(生产日期:2022年5月1日,保质期:12个月)、3瓶厨邦海鲜酱(生产日期:2021年11月12日、2022年2月9日,保质期:24个月)和2瓶豆多多郫县豆瓣(生产日期:2023年2月2日,保质期:12个月)。2024年3月10日,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五指山通什佳旺财日用品超市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本案货值金额为45元,违法所得为5元。
据悉,五指山通什佳旺财日用品超市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五指山通什佳旺财日用品超市作出没收4瓶香辣豆瓣酱、3瓶厨邦海鲜酱和2瓶豆多多郫县豆瓣,没收违法所得5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炸花生,临高临城湘王府菜店被罚款0.7万元
据介绍,4月22日,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临高临城湘王府湘菜店经营的炸花生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炸花生的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5月31日,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临高临城湘王府菜店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本案货值金额为144元,违法所得为144元。
据悉,临高临城湘王府菜店存在经营黄曲霉毒素B1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炸花生的违法行为,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临高临城湘王府菜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44元、罚款0.7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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