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内个体工商户可在线申报“名特优新”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1月18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海南省内的个体工商户可在线申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各市县政府将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提供诸多帮助扶持
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个体工商户是民营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2024年10月底,海南省共有293万户个体工商户,占全省经营主体总量的74%。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针对不同类型的个体工商户实施差异化扶持,支持和培育一批经营状况好、发展潜力大、社会认可度高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是海南省对个体户实施精准扶持的具体举措。
各市县政府将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提供诸多帮助扶持。对产品和服务质量好、有一定品牌影响力、深受群众喜爱的“知名”类个体工商户,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升品牌影响力。对依托本地独特产业和旅游资源,开展旅游接待、传统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的“特色”类个体工商户,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营销推广等方面将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对传承民间传统技艺,执着坚守、长期经营的“优质”类个体工商户,将加强传统技艺挖掘整理和宣传报道。对积极参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形态的“新兴”类个体工商户,针对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提供流量支持、合规指导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服务。对于信用良好、在发展过程中有资金需求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金融部门将提供更加便捷、优惠的信贷服务,解决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问题。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下一步,该局将联合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旅文厅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宣传推介、分类培育和政策扶持,助力个体工商户发展。
海南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指南
海南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条件,一方面是基本条件。营业执照为存续状态的个体工商户(不含吊销、注销、撤销、歇业状态);经营满两年及以上,有固定经营场所;两年内没有被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另一方面,专有标准。“知名”类个体工商户,指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为群众熟知且深受群众喜爱的知名个体经营户。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拥有辨识度、显著性、标志性的经营字号,如拥有自主商标、专利权等;(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其产品曾获县级及以上荣誉;(3)被评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4)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
“特色”类个体工商户,主要指从事属于或与区域特色行业、重点产业范围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事特定行业、具有特殊价值、存在特别贡献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使用人,且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授权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相关;(2)经营本地具有代表性的旅游接待、传统手工艺、土特产品和特色餐饮服务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3)从事本地重点发展行业、特色产业,且具有一定行业引领作用的;(4)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如获评乡村民宿服务质量等级为金宿、银宿,共享农庄等级为金椰、银椰等。
“优质”类个体工商户,指以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在所从事的行业领域内具有较高认可度,社会贡献高的优质个体工商户。具体界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的;(2)执着坚守,长期经营超过一定年限,稳定吸纳就业的;(3)实施标准、参与标准制定,推动行业质量提升的;(4)属于成立时间悠久、诚信经营、产品服务独有特色、在周边有口皆碑的个体工商户;(5)个体工商户从事与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传统技艺、少数民族文化、农村生产生活遗产等传统文化产业相关的。
“新兴”类个体工商户,指参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形态,加快数字化发展,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具体界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从事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等新兴经济相关产业链的生产经营活动;(2)依托主要网络电商平台从事线上经营、直播带货、远程服务等,且口碑评价较好的;(3)依托互联网从事文艺创作、自媒体等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或对助力乡村振兴、文化传承、扶贫助贫、知识科普等作出积极贡献的;(4)经营者从事“四新”经济形态,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用于高技术研发的专业设备。
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30日。申报方式是登录海南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网址:https://e-register.amr.hainan.gov.cn:8091/ibcp/web/portal.html#/home/base)在线申报。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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