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学校未经过消防验收便交付使用 儋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被罚款11万元

海拔新闻 2024-10-16 08:46:14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0月16日,记者获悉,因建设学校未经过消防验收便交付使用,近期,儋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被罚款11万元。

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儋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儋州市那大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儋耳实验学校)总建筑面积为34614.49平方米(含地下室8024.52平方米、教学综合楼11879.63平方米、行政图书馆1937.34平方米、体育馆2471.34平方米、宿舍楼10301.66平方米),于2022年10月14日开始交付使用,至今未经过消防验收。

据悉,儋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由儋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儋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联合出资成立,注册地址是儋州市那大镇怡心花园B15栋。针对儋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建设学校未经过消防验收便交付使用的违法行为,2024年8月19日,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儋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使用、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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