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三亚4人被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海拔新闻 2024-09-23 20:24:06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力萍 通讯员 徐喆)近日,记者从三亚交警获悉,三亚交警查获4名男子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对他们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陈某鹏多次与朋友聚餐饮酒,驾驶车牌为琼BF***7的车辆在河西路春园路口被天涯大队执勤交警拦截。陈某鹏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110mg/100ml,到医院血液酒精检测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9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驾标准。

郝某与朋友聚餐期间喝了啤酒又相约到KTV唱歌,随后想到自己就喝了一瓶啤酒便心怀侥幸驾驶黑色小轿车上路,在223国道海棠区林旺加油站路段被海棠大队执勤交警拦截。郝某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107mg/100ml,到医院血液酒精检测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0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驾标准。

李某敏驾驶车辆牌号为琼BF****1的小型轿车从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某KTV往麒麟巷方向行驶时被机动大队执勤民警拦截。李某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26mg/100ml,到医院血液酒精检测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1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驾标准。

王某明驾驶车辆牌号为琼BR***9的小型轿车从三亚市天涯区解放四路某清吧往吉阳区临春河路方向行驶,在新风街明日酒店对面路段被机动大队执勤民警拦截。王某明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52mg/100ml,到医院血液酒精检测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4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驾标准。

陈某鹏、郝某、李某敏和王某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相关规定,三亚交警将依法对他们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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