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客房价格管理!三亚最新通知→

三亚发布 2024-09-21 11:17:47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三亚市2024年国庆节期间旅游饭店标准客房价格管理的通知

三亚各旅游饭店经营企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2024年国庆节期间我市旅游饭店客房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管理实践,经市政府批准,2024年国庆节期间我市旅游饭店标准客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依据《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2021年9月29日修正)第十三条“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旅游饭店经营者应当依据政府指导价确定具体的客房价格,并抄送所在地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海南省定价目录》(琼发改规〔2021〕7号)序号10文化旅游项目中“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等规定。

二、范围和时段

价格管理范围为全市各类旅游饭店标准客房(别墅类、套房类客房及旅租、民宿类等不列入本期价格管理范围)。旅游饭店客房交易包括线上、线下等所有渠道。价格管理时段为2024年国庆节期间(10月1-7日),管理期限结束自动解除。

三、价格管理原则

2024年国庆节期间旅游饭店标准客房各房型平均销售价格(含手续费、服务费)不得高于2023年国庆节期间的平均销售价格,下浮不限。在此原则下,由旅游饭店经营者自主制定具体销售价格。

新开业或经营未满一年的旅游饭店,可参照周边区域、相邻相近且档次相当旅游饭店的客房价格水平,制定2024年国庆节期间客房销售价格。

四、价格管理措施

(一)实行价格报送管理。各旅游饭店经营者按照价格管理原则制定2024年国庆节期间标准客房各房型销售价格,以书面形式加附2023年国庆节期间各房型销售价格有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于2024年9月25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备查(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月川中路2号4楼,联系人:黄路茜,联系电话:88279050,邮箱:jgk88279050@163.com)。

(二)实行明码标价,恪守价格诚信。按照《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要求,所有旅游饭店一律采用标价牌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标明客房费用结算起讫时间及各房型销售价格,实际结算价格不得高于所标价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强化联动执法力度。

市价格监测中心、市旅游酒店行业协会要密切关注旅游市场动态,加强国庆节期间旅游饭店价格监测预警,发布旅游饭店客房价格信息,引导市场理性消费。市市场监管局、市旅游整治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强价格监管,强化价格执法,对违反价格管理措施和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一经查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将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并纳入失信行为,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海南”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做好价格管理措施解读。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旅文局、市旅游酒店行业协会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过网站、公众号、行业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公布价格管理措施,做好宣传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力求实效,确保三亚旅游市场平稳有序。

价格管理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市发展改革委:

范高宏13368959598

冯若13876200032

市市场监管局:

牛莎18689891121

市旅文局:

梁其才13907519167

市综合执法局:

罗铜军13807531286

旅游酒店行业协会:

唐彩霞13700492977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4年9月20日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三亚市2024年重大活动期间旅游饭店标准客房价格管理的通知

三亚各旅游饭店经营企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我市将于2024年11-12月期间举办多项重大活动。为规范重大活动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管理实践,经市政府批准,2024年重大活动期间我市旅游饭店标准客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依据《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2021年9月29日修正)第十三条“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旅游饭店经营者应当依据政府指导价确定具体的客房价格,并抄送所在地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海南省定价目录》(琼发改规〔2021〕7号)序号10文化旅游项目中“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等规定。

二、范围和时段

价格管理范围为全市各类旅游饭店标准客房(别墅类、套房类客房及旅租、民宿类等不列入本期价格管理范围)。旅游饭店客房交易包括线上、线下等所有渠道。价格管理时段为2024年11月16日至12月10日,管理期限结束自动解除。

三、价格管理原则

2024年11月16日至12月10日期间旅游饭店标准客房各房型平均销售价格(含手续费、服务费)涨幅不得高于2023年11月份平均销售价格的20%,下浮不限。在此原则下,由旅游饭店经营者自主制定具体销售价格。

新开业或经营未满一年的旅游饭店,可参照周边区域、相邻相近且档次相当旅游饭店的客房价格水平,制定2024年11月16日至12月10日期间客房销售价格。

四、价格管理措施

(一)实行价格报送管理。各旅游饭店经营者按照价格管理原则制定2024年11月16日至12月10日期间标准客房各房型销售价格,以书面形式加附2023年11月份期间各房型销售价格有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于2024年10月15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备查(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月川中路2号4楼,联系人:黄路茜,联系电话:88279050,邮箱:jgk88279050@163.com)。

(二)实行明码标价,恪守价格诚信。按照《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要求,所有旅游饭店一律采用标价牌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标明客房费用结算起讫时间及各房型销售价格,实际结算价格不得高于所标价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强化联动执法力度。

市价格监测中心、市旅游酒店行业协会要密切关注旅游市场动态,加强重大活动期间旅游饭店价格监测预警,发布旅游饭店客房价格信息,引导市场理性消费。市市场监管局、市旅游整治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强价格监管,强化价格执法,对违反价格管理措施和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一经查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将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并纳入失信行为,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海南”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做好价格管理措施解读。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旅文局、市旅游酒店行业协会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过网站、公众号、行业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公布价格管理措施,做好宣传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力求实效,确保三亚旅游市场平稳有序。

价格管理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市发展改革委:

范高宏13368959598

冯若13876200032

市市场监管局:

牛莎18689891121

市旅文局:

梁其才13907519167

市综合执法局:

罗铜军13807531286

旅游酒店行业协会:

唐彩霞13700492977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4年9月20日

(原标题:事关客房价格管理!三亚最新通知→)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吴钟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