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作弊方式销售商品……海口白龙农贸市场一海鲜摊位经营者被罚款2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9月1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发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其中,因未经登记,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使用未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擅自破坏计量器具的准确度,以作弊方式销售商品,海口白龙农贸市场192号海鲜摊位经营者王某明被罚款2万元。
据介绍,7月22日,根据投诉,执法人员对位于海口市美兰区青年路白龙农贸市场内的王某明经营的192号海鲜摊位依法进行检查,发现该海鲜摊位经营者王某明使用的“鑫月”水产专秤无产品合格印证标志(铅签封)涉嫌属未经计量检定合格产品。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调查结果指出,王某明于2024年7月1日至案发时止,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在白龙农贸市场内192号摊位从事水产品销售。期间,王某明使用的“鑫月”水产专用秤未加贴签封,属未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经执法人员对该计量器具进行现场检测,实测结果为1公斤的砝码在该计量器具上显示的重量值为1.1公斤,比实际重量多出0.1公斤。王某明隐瞒计量器具准确度的真实情况,以作弊方式销售水产品的行为,构成计量违法行为并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认为,王某明未经登记,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使用未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擅自破坏计量器具的准确度,以作弊方式销售商品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据悉,针对王某明存在上述违法行为,9月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依法责令王某明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王某明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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