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法院能动司法促成重大敏感行政争议诉前实质化解

海拔新闻 2024-09-14 18:33:56

商报全媒体 东方市大田村委会与某公司《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已经法院判决解除,大田村村民罗某等84人认为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灭失,于2023年7月20日向东方市某局申请撤销《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因东方市某局在法定期限内未对该证予以撤销,遂向东方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将该案移送乐东法院审理。

东方法院在受理该案后立即进行评估,确定符合重大敏感行政案件的范围,第一时间向地方党委及上级法院报告,在征得罗某等84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东方市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期间,罗某、符某作为村民代表向市信访中心提起信访,要求尽快将该案移送乐东法院立案审理。东方法院积极配合,安排负责信访工作的法官参加联席会议,通过面对面接访方式,安抚当事人情绪并依法释明。

诉调对接调委会多次联系当事人,取得理解并同意延长调解期限。市检察院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对其依法履职进行监督。

经过法检司及调委会的共同努力,市某局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后经市政府同意在市人民政府网站通告撤销《土地流转经营权证》。诉讼代表罗某、符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到东方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对法院主动担当作为并对该案积极沟通协调的各司法机关表示感谢。

该案件成功化解于诉前,是东方法院切实发挥司法能动性,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体现,是各司法行政机关协调联动,主动担当作为的结果。

下一步,东方法院将持续践行能动司法,贯彻落实“抓前端、治未病”工作要求,继续加大内部协同、外部联动、职能延伸力度,创新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举措,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工作目标,切实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吴平 通讯员 陈俊天)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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