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 三亚一男子被警方拘留十五日

海拔新闻 2024-09-13 19:36:13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力萍 通讯员 徐喆)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近日,三亚一男子林某未取得驾驶证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三亚交警予以罚款3500元并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9月10日,三亚交警吉阳大队在吉阳区河东路厨彩阳光路段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时,发现一小型客车驾驶人疑似酒后驾驶,执勤交警立即对驾驶人林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9mg/100ml。

然而经平台核实信息后,发现林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驾驶人林某涉嫌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三亚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91条第1款,对林某无证驾驶、酒驾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3500元并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三亚交警提醒: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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