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交警异地用警查处酒驾醉驾288起

海拔新闻 2024-08-26 16:18:06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 通讯员 胡蓉)8月26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获悉,为持续强化酒驾醉驾等突出交通违法的严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易肇事致祸的交通违法,有效化解交通安全突出隐患,全力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多发势头,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于2024年8月24日至26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异地用警周末执法巡查专项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5号行动”,查处酒驾醉驾288起。

行动期间,全省共设置执勤点位90处,出动警力9000余人次,出动警车2100余辆次,现场查处酒驾醉驾288起(其中机动车酒驾醉驾121起),无证驾驶109起,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8786起、电动自行车闯红灯989起,货车违法载人19起,客车超员载客34起、机动车经“斑马线”不停车礼让行人40起,未粘贴反光标识135起。

此次整治行动在海口、澄迈集中用警,18个市县同步开展整治,在国省道及主要农村公路穿村过镇沿线、城郊结合部、酒醉驾、违法载人、机动车与行人事故多发点段,辅以城市主干道路、学校、医院、车站、商业区等周边道路对小型客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货车、拖拉机等重点车辆和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飙车炸街”、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违法(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等)以及载客汽车严重超员、中型以上货车严重超载(超载30%以上)、货车反光标识不合格、货车、拖拉机及三轮车违法载人、报废拖拉机上路等重点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查处。

行动要求,严格依法加大对上述严重违法的处罚力度,对酒驾醉驾违法的,严格依法及时调查取证,核查酒驾醉驾人员身份信息,涉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立即抄送相关部门。

典型案例

案例一:

8月25日6时13分许,昌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310省道军营村路口处设卡整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川XR****的皮卡车后车厢中坐满了人,存在安全隐患。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10人,超载5人。民警现场对该车驾驶人以及乘坐人进行批评教育,指出皮卡车违法载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可能导致的危害后果,切实增强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同时,让该车驾驶人自行联系车辆对车上乘客进行转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随后,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人付某明货车违规载客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3分并扣留车辆。

案例二:

8月25日凌晨1时许,琼中交警在辖区组织开展全省异地用警查酒驾“5号行动”。期间,一辆小型汽车开着非常刺眼的远光灯,缓缓驶来。交警对该车拦停例行检查,并告知驾驶人颜某,在城区照明条件良好的情况下,远光灯会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安全隐患极大。颜某因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被处罚款200元。

案例三:

8月25日23时,海口公安交警在快速路东往西下匝道往长流方向文体中心南路段设卡开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小车晃晃悠悠地向前驶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周某丰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驾驶人周某丰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以及刑事处罚等严重后果。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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