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醉酒驾驶营运车被行拘!
酒后驾车是大忌
对于营运车辆驾驶人来说
更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
下面这位喝酒后
却侥幸开车载客
一、酒后驾驶营运车
2024年8月19日2时25分许,海口公安交警夜查时,发现一辆轿车驾驶人浑身酒气,民警现场依法对杨某保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18mg/100ml。
经抽血检验杨某保血液中含有乙醇,浓度为117.61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杨某保醉酒驾驶营运车,民警对其依法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罚款拘留丢“饭碗”
作为一名营运车驾驶员
更应该清楚酒驾
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法律后果
而你不仅酒驾,还醉驾
简直是拿自己和乘客的性命开玩笑
再多后悔也于事无补
什么是营运车辆?
营运车辆,是指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即通过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运输产生和获得经济利益。出租车、承包的小客车、私人的大型翻斗车、小货车、公交车等都属于营运机动车。
醉酒驾驶营运车
面临的将是更加严厉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营运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营运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除了要面临法律的严惩
还将付出沉重的
经济成本、社会成本、家庭成本……
酒驾、醉驾
是给生命“砍价”
举起酒杯就一定要放下开车的念头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原标题:“开出租还醉驾,我完了……”)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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