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一巴掌”,打来警察和法官!——文昌法院审结一起同学侵权纠纷
从隐蔽的欺凌到公开的冲突,校园欺凌问题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触目惊心的流血事件层出不穷,这种恶意不仅触及法律红线,更需承担多重责任。除了刑事责任、行政处罚,施暴者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一巴掌触发癫痫
小莉(化名)与小梦(化名)原系文昌某校初中同班同学,小莉认为小梦平常在学校宿舍睡午觉时吵到她,因此一直对小梦心存不满。某日晚自习课间,小莉在厕所扇小梦巴掌,之后小梦突然出现四肢抽搐、口吐白沫、小便失禁等情况,随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癫痫持续状态。次日,文昌公安局向小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小莉行政拘留十日行政拘留不执行并处罚款500元。随后小梦父母向小莉一家索要医疗费、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无果,便诉至文昌法院。
因拒赔争执不休
来看看各方怎么说?
小莉父母
“她自己本身就有癫痫,和我们孩子没关系,况且鉴定报告也说了犯病和这次的扇巴掌没关系,我们不赔。”
小梦父母
“如果不是你们长期欺负我们女儿,她好端端的怎么会犯癫痫?现在已经没办法正常上课了。”
学校
“小梦自身就有疾病的,学校第一时间就联系救护车、报警,平时也经常开展防治学生欺凌讲座。”
保险公司
“鉴定报告已说明犯病和这次外伤没关系,我们已经赔付小莉1.5万元,剩余的赔偿我们不接受。”
理清脉络终裁决
那么在小梦自身患有原发性癫痫的情况下,小莉的欺凌行为是否与小梦引发癫痫有关?学校是否尽到教育义务?保险公司能否免于赔付?
小莉因琐事在学校女厕所里拽小梦的头发、抓提其下巴,其具有殴打小梦的主观故意。虽然鉴定结论显示“小梦诊断癫痫持续性状态、线粒体脑疾病为自身疾病,与本次外伤(殴打)无明确的因果关系”,但在小梦本身患有该特殊疾病的情况下,小莉的殴打行为及多次校园欺凌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对小梦的心理、精神状态造成了影响,并促进了小梦癫痫的发作,与小梦的住院治疗存在一定关系,其行为是小梦癫痫发作的诱发原因,并非直接因素。因此,小莉的行为侵犯了小梦的生命权、健康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学生更应当履行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学校在教育管理上存在一定疏漏,导致未成年学生在校园期间发生此事件,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民事责任。最终,文昌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莉及其法定监护人承担60%的连带侵权责任,学校承担40%的侵权责任,保险公司对学校应承担的侵权责任在保险范围内予以承担。
小莉父母未能正确认识校园暴力的严重性,怠于承担对小莉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对小莉的全面健康成长造成了恶劣影响,文昌法院依法向小莉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监护人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多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
校园欺凌引深思
花季少女“一巴掌”掀起的校园欺凌风波,如同双刃剑,既刺伤了他人,也割裂了自己的未来,陷入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审判,直面行政处罚的严厉,以及不可推卸的民事赔偿。希望每位同学都能引以为鉴,做情绪的主人,用理解与尊重构筑和谐校园氛围,绝不触碰法律与道德的底线。在护苗行动的浪潮之下,文昌法院也将继续发挥司法能动性,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原标题:校园“一巴掌”,打来警察和法官!——文昌法院审结一起同学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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