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发布《淡季期间旅行社开发境内客源市场奖励细则》

海拔新闻 2024-08-01 20:18:36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张艺)8月1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布《淡季期间旅行社开发境内客源市场奖励细则》,旨在激发保亭旅游市场活力,延长游客停留时间,提高过夜游客接待量,拉动旅游消费,加快促进保亭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时间为每年的5月1日至9月30日。

据介绍,奖励对象为:组织境内游客到保亭县内开展旅游观光并停留住宿的旅行社、旅行社分社;在保亭县内组织开展各类会议、赛事等活动的承办单位;组织研学旅行团到保亭县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开展研学旅游的旅行社、旅行社分社。

奖励对象为五个方面:一是组织游客到保亭县开展旅游观光、会议、赛事、研学旅游等活动,并停留入住(过夜)保亭县内已备案的宾馆酒店或民宿;二是年累计组织人次达到本细则规定数量标准;三是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未因发生重大侵犯游客合法权益事件受过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四是经保亭县旅游主管部门核实,本年度内无发生一般以上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旅游投诉、重大违法违规、失信等行为;五是按要求开展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旅游统计台账、业务档案、旅游团队单团核算表和填报《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

奖励措施及标准主要涉及这三个方面:

一、旅行社、旅行社分社组织游客至少游览保亭县1个收费景区和1个免费旅游景区或乡村旅游点,并入住(过夜)保亭县宾馆酒店或民宿一年累计量达500人次以上,超出500人次部分给予旅行社、旅行社分社分档次进行奖励,超出1人次至5000人次部分给予40元/人/天奖励,超出5001人次至10000人次部分给予50元/人/天奖励,超出10001人次以上部分给予60元/人/天奖励。即:(总人数-500人次)×超出人次档次奖励金额(元/人/天)=奖励金额。一家旅行社、旅行社分社一年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组织人员到保亭县开展各类会议、赛事等活动并入住(过夜)保亭县宾馆酒店或民宿一次性达到100人以上的承办单位,即可申请分档次给予承办单位进行奖励,超出1人次至100人次部分给予30元/人/天奖励,超出101人次至500人次部分给予40元/人/天奖励,超出501人次以上部分给予50元/人/天奖励。即:(单次会议、赛事等活动总人数-100人次)×超出人次档次奖励金额(元/人/天)=奖励金额。一年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三、组织研学旅行团到保亭县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开展研学旅游活动并过夜的旅行社、旅行社分社,一年累计100人次以上的分档次给予奖励,超出1人次至1000人次部分给予30元/人/天奖励,超出1001人次至5000人次部分给予40元/人/天奖励,超出5001人次以上部分给予50元/人/天奖励。即:(总人数-100人次)×超出人次档次奖励金额元/人/天=奖励金额。一年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对虚假申报的奖励对象一经查实,将追回当年全部奖金,且今后3年内不得参与奖励金申请等。保亭县旅文局、保亭县综合执法局等职能部门依据各自权责开展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奖励细则执行期间各旅行社、分社,会议承办单位、研学旅行教育机构等组织的相关活动进行必要的巡查、检查。

本奖励细则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每年奖励上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年一奖补。原则上已获得其他省级或县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本奖励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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