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食品经营许可!海南这个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海拔新闻 2024-07-29 09:15:14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郭尚)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活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起草了《海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自7月25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该细则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相关部门(以下统称为“行政审批部门”)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查。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管理三类。

征求意见稿要求,申请人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申请一种主体业态,多项目经营的,按实际经营申请所有项目,并以主要经营项目确定申请的主体业态。行政审批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结合食品安全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分类审查,包括对申请材料的书面审查和对经营场所食品安全条件的现场核查。行政审批部门根据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实际情况调整确定其主体业态,并对核查通过的经营项目进行许可。

对预包装食品销售类项目不需要进行现场核查,对食品经营管理类经营项目,可视情进行现场核查,对食品销售类项目可以通过远程视频方式现场核查。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无实体门店经营者,指无实体店铺,只有经营管理办公场所或贮存场所,主要经营方式是向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或消费者销售食品的一种经营主体,如食品贸易经营者、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仅利用自动设备销售食品的经营者等。

无实体门店的食品经营者应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经营场所,贮存场所视同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人员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均应符合本章通用要求。无实体门店的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散装熟食销售和餐饮服务类经营项目。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食品经营者应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等。

食品经营企业、高校食堂、中小学、中职院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还应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进货查

验记录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及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等。

针对备受关注的食堂问题,征求意见稿里表示,中小学、中职院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不得申请生食类食品制售项目,不得申请冷食类食品制售中的冷荤类食品制售、冷加工糕点制售等高风险食品制售项目。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的许可审查要求明确提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承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hncyfwjg@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海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或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7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105室(邮政编码:570102),并在信封上注明“海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在8月9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书面反馈省市场监管局,并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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