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印发《航空器、船舶(含相关零部件)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免关税管理办法》

海拔新闻 2024-07-25 15:33:1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7月25日,海南省政府印发《航空器、船舶(含相关零部件)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免关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所运营的航空器、船舶(含相关零部件),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货物暂时出境修理后返琼免税:一是航空器(含相关零部件)所属航空企业具备民航管理部门颁发的运行合格证、运行规范,且主营运基地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二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的自有或光船租赁船舶(含相关零部件)所属船运企业,具备有效的水路运输经营资质或已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

拟申请享惠资格的意向企业应当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信息化管理制度,设立货物维修及使用台账,实现对货物暂时出境修理后返琼信息的全程跟踪,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有效,按照政策措施要求及海关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货物并接受核查。具备享惠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享惠企业)应当记录使用情况,并能够形成对应关系。

拟申请享惠资格的意向企业通过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出资格认定申请,航空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运行合格证、运行规范、货物维修及使用台账、所建立的信息化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船运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水路运输经营许可或备案手续、船舶所有权证书或光船租赁登记证书、货物维修及使用台账、所建立的信息化管理制度、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文书等相关材料。

运营的航空器(含相关零部件)是指享惠企业载入民航管理部门颁发的运行规范中的航空器及其使用的零部件,享受暂时出境修理后返琼免税的航空器(含相关零部件)在解除海关监管前仅限享惠企业从事航空运输经营,可湿租(不得干租)给其他单位;以退租等方式退还出租人的,应经海关同意,并按规定补缴进口关税。

运营的船舶(含相关零部件)是指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所运营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船籍港登记的船舶(含相关零部件)。享受暂时出境修理后返琼免税的船舶(含相关零部件)在解除海关监管前仅限享惠企业从事经营,可航次租赁、定期租赁(不得光船租赁)给其他单位;以退租等方式退还出租人的,应经海关同意,并按规定补缴进口关税。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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