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证经营药品 海南一家海钓俱乐部被罚款1.2万元

海拔新闻 2024-07-24 10:00:1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7月24日,记者获悉,因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近日,海南经济特区龙源海俱乐部有限公司被处药品货值金额15倍的罚款,即被罚款12000元。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海南经济特区龙源海俱乐部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船舶租赁、海服务、渔具销售。海南经济特区龙源海俱乐部有限公司从淘宝网上共购买5盒案涉药品(药品名称:“アネロン”,以下简称:晕船药)放置在经营场所内,2023年12月30日,投诉人来到海南经济特区龙源海俱乐部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称其需要晕船药,海南经济特区龙源海俱乐部有限公司便向投诉人销售3盒晕船药,收费480元。事后,投诉人向12345举报海南经济特区龙源海俱乐部有限公司违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即对海南经济特区龙源海俱乐部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海南经济特区龙源海俱乐部有限公司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但在经营场所内未见涉案药品。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时,海南经济特区龙源海俱乐部有限公司仍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海南经济特区龙源海俱乐部有限公司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擅自销售药品的行为,构成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另查明,海南经济特区龙源海俱乐部有限公司分两次购买上述涉案药品,共购买5盒,购进价格共计390元,销售了3盒,销售价格为480元,违法所得为246元,药品货值金额为800元。

据悉,海南经济特区龙源海俱乐部有限公司由海南自贸区旗商贸有限公司等联合出资成立,注册地址是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清水湾碧海影独立E商铺A09-2A-E0105区。针对海南经济特区龙源海俱乐部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7月18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经济特区龙源海俱乐部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246元、罚款12000元(药品货值金额的15倍)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李彦

【内容审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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