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严厉打击医疗行业违法行为,8家医疗机构被罚款合计约33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7月20日,记者获悉,今年6月份,海南省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严厉打击医疗行业违法行为,其中,五指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海口市中医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被罚款合计328179.97元。
据悉,因于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存在普通针刺、医用耗材超标准收费违规结算医保基金的行为,涉及的违规医保基金金额103513.66元,五指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被罚款103513.66元。
因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84997.42(其中,药品超标准医保支付涉及金额1139.97元,医疗服务超标准收费涉及金额83857.45元),海口市人民医院被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139.97元、罚款84997.42元。
因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药品超标准医保支付、医疗服务超标准收费、多计费用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1445.69元,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被罚款51445.69元。
因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串换诊疗项目、超标准收费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7781.6元,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卫生院被罚款27781.6元。
因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23770.3元(医疗服务超标准收费70.3元、串换诊疗项目23700元),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海口骨科与糖尿病医院)被罚款23770.3元。
因于2024年4月11日使用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的执业助理医师王某文独立开展执业,并授意王某文在处方笺上医师签名处签署王某刚姓名,存在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违法行为,儋州那大胜利社区第二卫生服务站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34元、罚款20000元;王某文被警告、罚款15000元。
因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医疗服务超标准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14570.1元,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海口市妇女儿童医院)被罚款14570.1元。
此外,因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101.2元(超标准收费2101.2元),海口市中医医院被罚款2101.2元。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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