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副行长,任上被查!

中宏网 2024-07-13 12:45:55

7月13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广发银行石家庄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玉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河北省监委监察调查。

据公开信息显示,刘玉娟长期任职金融系统,曾任广发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等职。另报道显示,今年6月24日,刘玉娟出席了公开活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于2015年7月28日成立。

此外,广发银行为中国人寿集团成员单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4月17日消息,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统一部署,近日,中央第七巡视组巡视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中央巡视组在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工作3个月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近一年多来,广发银行原党委委员、监事长王桂芝,广发银行党委委员方琦,广发银行广银理财原党委副书记、监事长、纪委书记亓艳,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陈峻晖等多人被查。

原女监事长,被取消退休待遇

2023年3月,广发银行原党委委员、监事长王桂芝被查。

据公开简历显示,王桂芝,女,汉族,1960年8月出生,河南南阳人,大学本科学历,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王桂芝在金融系统任职近40年。她曾历任广发银行郑州分行资金部总经理,总行规划与管理部总经理,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广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后同时任广发银行党委委员。

2011年7月,王桂芝任广发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2013年3月任广发银行副行长,2018年1月任广发银行监事长,2020年8月退休,至被查。

据悉,王桂芝在职期间曾先后被评为“中国银行业改革开放30年优秀高管”、第六届“南粤巾帼十杰”、广东省“三八红旗手”、“广州市劳动模范”、“广州市用户满意杰出管理者”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年度十大经济人物”,并连续四年获广发总行“先进分行行长”荣誉称号。

在第六届“南粤巾帼十杰”的评选中,王桂芝被描述为:“凭着过人的胆识和毅力带领班子,大胆创新,科学管理,使银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从弱到强、扭亏为盈,仅6年多时间,各项存款从142.81亿元增长到505.34亿元,贷款从29.21亿元增长到290.50亿元,成为广发系统经营效益好、业务结构优、内控管理严的大型骨干分行”。

2023年11月3日,王桂芝被开除党籍。

经查,王桂芝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台上讲清廉在台下破法纪,长期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规收受多名下属的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及活动安排,且次数多、时间长、金额大;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等选人用人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利用本人职权,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并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报销;退休后,未经组织批准,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担任职务并领取薪酬;为掩盖其个人贪占公款,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账外以各种名义随意发放奖金;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职人员以财物,数额巨大。

王桂芝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王桂芝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和程序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决定将王桂芝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侵吞公款数额特别巨大

广发银行原党委委员方琦被双开

2023年5月,广发银行党委委员方琦被查。

据公开简历显示,方琦,男,1970年9月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金融学硕士,经济师。

方琦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分行科技处、财务会计处干事,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技术保障处副处长兼电子计算中心副主任、电子银行中心副总经理兼营业部核算管理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华夏银行西安分行信息科技部负责人;广发银行总行科技部经理,总行电子银行部筹建组组长,总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西安分行筹建组组长,西安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深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2018年9月,他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2020年12月,他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2023年12月,方琦被双开。

经查,方琦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关于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不坚决、打折扣,弃守金融风险防控职责,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在组织函询时提供虚假说明,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等选人用人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生活腐化堕落,影响公职人员形象,并造成恶劣影响;毫无敬畏,擅权妄为,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贷款融资、职务晋升、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一己私利,违规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

方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之后仍然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方琦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方琦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辽宁省锦州市监委研究,决定将方琦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标题:女副行长,任上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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