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光天化日盗窃工地钢筋 被陵水警方抓现行!
陵水警方
2024-07-11 23:06:28
小案连着大民生
群众每一件急难愁盼的事
都是公安机关的大事
小案小事不小看
近日
陵水警方
快速破获一起
工地钢筋盗窃案
点赞!速破工地钢筋盗窃案
违法行为人指认现场
近日
群英派出所接到南平居某工地工作人员报警称
发现一名行为可疑的人
正在拆卸工地钢筋
疑似实施盗窃
请求出警处置
接警后
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经现场了解
这名可疑人员进入工地
便开始拆卸工地钢管支架
通过现场工友辨认
该男子不是工地工人
于是便拨打110报警电话!
民警随即当场将违法行为人
依法传唤至群英派出所接受调查!
违法行为人二轮电动车坐垫下的赃物
经查明
当天16时许
谭某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到
群英乡南平居某工地附近
观察四处无人后
想将铁管盗走
就用自带的扳手
将工地搭建完铁架上的四根铁管拆了下来
正要拆第五根时
被在场的工人发现并报警
谭某如实陈述了
自己盗窃工地钢筋的违法过程!
目前,违法行为人谭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莫伸手,伸手必抓!
(原标题:【夏季行动】男子光天化日盗窃工地钢筋 被陵水警方抓现行!)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肖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