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报废车?万宁这名男子被交警重罚!

万宁交警 2024-07-10 21:14:54

7月7日15时许,万宁公安交警在万城镇望海大道依法查处一起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报废农机车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

经查,驾驶人蔡某民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及农机车驾驶证,且其驾驶的琼01号牌农机车年检有效期为2018年7月3日,逾期5年未参加检验,已达报废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万宁公安交警依法对该车驾驶人蔡某民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报废车上路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处予罚款3500元、收缴并强制报废车辆的处罚,并对其进行相关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和教育。

交警科普

什么是报废车?

所谓报废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各种机动车,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

车辆强制报废标准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

(1)已达到使用年限;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再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危害:

安全隐患大

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环境污染大

报废车使用年限长,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从而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不符合环保要求。

侵权行为多

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大多套牌、假牌甚至无牌,经常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非法改装、酒后行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车肇事无保障

报废机动车因没有参加保险,且车辆也不值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大多驾驶员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直接影响了社会治安的稳定。

万宁公安交警提醒:

驾驶报废车辆上路,一旦发生事故,就可能危及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报废的车辆必须依照程序,送到指定的车辆回收公司进行分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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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吴钟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