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法院巡回审判危驾案,以案释法敲警钟

海拔新闻 2024-07-05 19:30:42

商报全媒体讯 7月4日下午,东方法院刑事审判庭前往三家镇公开巡回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当地两委干部旁听庭审,沉浸式接受法庭教育。

2023年11月17日02时许,被告人符某俊无驾驶资格、醉酒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从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开往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北路方向,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被告人符某俊血样中的乙醇浓度为222mg/100ml。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符某俊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符某俊犯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符某俊如实供述并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

法院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符某俊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庭审结束后,邓春花法官通过现场以案说法,普及危险驾驶相关法律知识,给旁听的群众讲授了一场生动的法庭教育和法治宣传课,警醒大家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驾、醉驾。(吴平 符多爱)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吴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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