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一男子因赌球侵占公司钱款,获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海拔新闻 2024-07-04 18:31:00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桂风 通讯员 王水龙)2023年开始,陈某在其朋友介绍下,开始沉迷网络赌球。陈某将其个人积蓄全部输完后,心有不甘,便开始利用其担任儋州某公司出纳员职务的便利,将公司钱款陆续转出用于赌球。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期间,陈某陆续侵占公司钱款数额累计4370135.3元,全部用于赌博及个人花销。陈某幡然醒悟后于2024年1月16日主动投案,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赔107万元。

儋州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4370135.3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儋州市法院经开庭审理,采纳儋州市检察院的定罪意见和量刑建议,判决陈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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