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海口等地严厉打击这类违法行为 2人被罚款合计11.2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6月30日,记者获悉,近期,万宁、海口等地严厉打击储存、销售、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其中王某、李某被罚款合计11.2万元。
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万宁王某未取得营业执照,从2020年3月份起在租赁的房屋内从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经营活动;向万宁东澳老崔蔬菜摊点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储存、销售的塑料制品外观上均无“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图形符号”和“电子监管码形制图”,属于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货值金额共计43116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结果指出,4月11日21时,该局收到线索,在海口市秀英港查获一辆车牌号为晋M271J8的货车运载大量塑料餐具,涉案的塑料餐具360箱,产品为圣邦喜临门360碗,材质为聚丙烯(PP),均为禁塑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司机李某从运满满APP平台上找单,看到订单后打电话联系平台获取具体的装货地址和联系电话。涉案产品从广东省茂名市运输至海口市,准备运往海口市龙桥镇新村卸货,但在海口秀英港出口处被查获。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违规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据悉,针对王某存在储存、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6月25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王某作出没收17个品种共计110袋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针对李某存在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6月19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李某作出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360箱、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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