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持回乡证在海南设立企业,登记手续可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以往变更监事,需要在境内找一个经办人帮忙办理变更手续,要提交任免职文件等很多材料,还需要等待注册专员审核,时间长、材料多、流程复杂。现在方便多了,我自己就能登录“海南e登记”平台,填写一张表格,不到五分钟就办理完成公示,太便利太快捷了!”6月19日,香港居民姚女士走进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协助信息公示事项,在企业开办窗口咨询导办人员的指引下,很快就完成信息填报、实名认证、电子签名,办完相关业务。
据了解,以往,因未实现境外人员在线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香港居民不可自行登录“海南e登记”平台申办登记备案业务,需要在境内寻找帮办人员注册账号并帮助其办理业务,或者线下申办,严重影响境外投资者办事便利度和体验感。同时,与境内自然人相比,境外自然人办理设立登记业务需额外提供其所在地区出具的自然人身份附加证明文件材料,申办该文件一般要耗时1至3个月。申办登记业务时,因不能在线电子签名,还需将相关申请表单下载、打印、签字后再扫描上传,无法实现全程在线填报、在线电子签名、在线提交,影响了境外投资者办事的通畅度。
为了服务境外投资者办理业务,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坚持打通登记流程堵点,优化“海南e登记”平台,实现香港居民持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在线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功能。对可实现在线身份认证的香港居民,免于提交自然人身份附加证明文件。同时,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积极与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香港公证人协会有限公司对接合作,推行香港地区非自然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简化版公证文书,简化版公证文书由50多页压缩至8页。
2024年5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条例》进一步减免登记备案相关材料,免于提交决议、决定、相关人员任免职文件、股权转让协议、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清算报告等材料。进一步减免登记备案事项,将一般经营事项由登记事项改为自主公示,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等高频备案事项改为自主公示。为了《条例》相关制度设计落地实施,“海南e登记2.0”增加了协助信息公示模块,群众可通过该模块,由登记机关协助完成相关公示事项。同时,对于减免的材料,系统不再要求上传或收取。
6月21日,据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铁刚介绍,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还将进一步加强系统对接、数据共享,优化身份认证机制,拓展境外投资者身份核验渠道,实现澳门居民持回乡证、台湾居民持台胞证、华侨持华侨护照等证件在“海南e登记”上进行在线身份认证、在线电子签名,探索拓展外国人持外国护照在线身份认证,力争实现外资企业全程电子化申办业务,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准入便利化水平。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张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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