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5起茶叶过度包装典型案例

海拔新闻 2024-06-17 14:57:3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6月17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茶叶过度包装典型案例(第六批),共计5起,涉及东方东海十里亭新式茶饮店、琼中营根蜜汁凰商行、海南腾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澄迈金江金叶春文化北路综合商行、儋州那大利隆烟酒行。

东方东海十里亭新式茶饮店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

5月17日,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发现东方东海十里亭新式茶饮店销售的“武夷牌”华礼如意大红袍武夷岩茶净含量:200克(规格:50克×4),长方体外包装,长、宽、高为40cm×27.5 cm×11cm,经手动法现场测算,包装空隙率为66.94%,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30<Q≤50,包装空隙率≤40%”的规定要求。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东方东海十里亭新式茶饮店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5月31日,经复查,已整改。

琼中营根蜜汁凰商行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

3月4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局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现琼中营根蜜汁凰商行经营的商行内陈列有“雨林桫椤 枞林玉树”(五指山工夫红茶),净含量:150克(规格:25克×6袋),长方体外包装,长、宽、高为34cm×25cm×7.2cm,经手动法现场测算,该款茶叶礼盒的包装空隙率为68%,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15<Q≤30,空隙率≤50”的规定要求。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琼中营根蜜汁凰商行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3月10日,经复查,已整改。

海南腾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

2月7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发现海南腾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两款茶叶礼盒:“水满润红(红茶)”茶叶礼盒(规格:60克×2,长方体外包装,长、宽、高为34cm×18cm×11.5cm)和“水满润红(红茶)”茶叶礼盒(规格:6克×30,长方体外包装,长、宽、高为37cm×23cm×10cm),经手动法现场测算,包装空隙率分别为77.8%、72.5%。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50g,空隙率≤30%”和“单件净含量5g<Q≤15g,空隙率≤60%”的规定要求。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海南腾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2月9日,经复查,已整改。

澄迈金江金叶春文化北路综合商行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

2023年11月30日,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澄迈金江金叶春文化北路综合商行销售的“金不让野生红茶”,净含量100g(规格:50g×2罐),长方体外包装,长、宽、高为37.6cm×27cm×7.8cm,经手动法现场测算,该款茶叶礼盒的包装空隙率为83.6%,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30<Q≤50,空隙率≤40%”的规定要求。

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澄迈金江金叶春文化北路综合商行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2023年12月4日,经复查,已整改。

儋州那大利隆烟酒行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

2023年11月29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茶叶产品过度包装专项检查,发现儋州那大利隆烟酒行销售的“红天下·红茶”“黄金叶·红茶”“元正·滇红·红茶”三款茶叶礼盒净含量均为:300克(规格:100克×3),茶叶礼盒外包装为长方体,长、宽、高分别为36cm×27cm×9cm、36cm×27cm×9cm、36cm×27cm×8.8cm,经手动法现场测算,以上三款茶叶礼盒的包装空隙率分别为55.41%、55.41%、55.40%,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50,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儋州那大利隆烟酒行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2023年11月30日,经复查,已整改。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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