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有妇之夫同居生子,双双获刑!

海拔新闻 2024-06-14 11:40:5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陈积海)婚姻不是儿戏,每个人都有选择感情的权利,但也必须遵守法律对婚姻的规定,违反法律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据悉,刘某苗和王某枝于2018年12月26日登记结婚,于2019年生育儿子王某。被告人王某枝、陈某琴认识后因“相互倾慕”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陈某琴在明知王某枝与刘某苗已结婚的情况下,仍继续与王某枝保持不正当交往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于2020年生育一子王某润。2021年期间,在陈某琴生日及其儿子王某润生日时,王某枝与陈某琴先后在农庄、酒店等处设酒席宴请众多亲朋好友庆贺;王某枝和陈某琴还公然一起回王某枝的福建老家走亲访友。自诉人刘某苗以被告人王某枝、陈某琴犯重婚罪向法院提起控诉。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枝有期徒刑十个月,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陈某琴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吴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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