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666辆车!需六个月内接受处理
海拔新闻
2024-06-06 19:36:53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2024年6月6日,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一则公告称,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提取证据保全需要,依法在海口市管辖区域扣留各类交通事故车辆666辆,其所有人、管理人及驾驶人已超过3个月没有提供合法证明,也没有补办相应手续前来接受处理,办理事故车辆放行手续。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请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海口市秀英区海榆中线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原老车管所)接受处理,如逾期将依法上缴财政报废处理。
附:扣留各类车辆识别信息特征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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