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共护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桂风 通讯员 吴维翔 赵赛)6月5日,第53个世界环境日当天,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案,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毛感乡公开开庭审理。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雪涛担任审判长,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盖曼出庭支持公诉。受邀的省县乡三级人大代表、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及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工作人员、当地村干部、黎族苗族群众等80余人旁听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 自2021年起,被告人陈某某与其丈夫盘某某(已殁)为种植槟榔和香蕉,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手锯、砍刀在保亭县毛感乡南好村委会某村西北方向的一处山坡上(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毛瑞分局畜牧管护站公益林管区62林班内)进行开荒,将14株桫椤和200余株天然林予以砍伐。经鉴定,被毁掉的14株桫椤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被毁的林地总面积为5.4亩,被毁林木共225株。
法庭上,检察官围绕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从犯罪构成、法律适用和量刑建议等方面充分发表公诉意见,并结合此案当庭开展法治教育。被告人陈某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真诚反省悔过。
经审理,法院当庭宣判: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庭审结束后,法检两单位共同开展了环保普法宣传活动。
在世界环境日的特殊时间点,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既是以法治力量守护生物多样性,践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的生动实践,也彰显出司法机关携手服务保障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责任担当。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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